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低压非小微企业)

发布日期: 2021-07-13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网站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申请受理

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我们将通过政府网站http://xwqy.gsxt.gov.cn或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确认是否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应服务,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Ø与产权人一致的用电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客户提供:(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同自然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Ø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宅基地证、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方房屋或土地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土地产权使用人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若属农村须由所在乡、镇或乡镇以上级别政府部门根据所辖权限开具的证明;若属军队,须由团级及以上提供证明

若您暂时无法提供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文件,我们将提供“一证受理”服务。在您签署《客户承诺书》后,我们将先行受理,启动后续工作。

2.供电方案答复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安排客户经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

如果您的用电涉及工程施工,根据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对涉及在居民小区内等公共区域施工的,贵方有协调业委会、物业或村委会等相关责任,以便顺利完成施工。

注:电网资源信息以当地营业厅公示为准。

3.装表接电

Ø 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三、电费收取

1.电费电价及业务费标准以当地营业厅公示内容为准。

2.交费方式:营业厅柜台,营业厅自助,网上国网APP,电e宝,支付宝,微信,合作银行网银,邮政、超市、便利店等合作代收机构。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拨打95598服务热线或登录“网上国网”手机APP,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