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河北省境内)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 一、工程名称及规模 工程名称:上海庙~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建设规模:(1)新建上海庙换流站(含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2)新建山东临沂换流站(含接地极及接地极线路);(3)新建上海庙~山东±800kV直流输电线路,直流线路全长约1239.4km。工程途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北、河南、山东6省(自治区)。 本工程在河北省境内新建直流线路路径长度约141.7km,全部在邯郸市境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部门:直流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邮编:10003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委托,本工程河北省境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负责部门:环境工程事业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4号;邮编:100120;传真:010-82281946;电话:010-5938513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工程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名、书面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 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