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意见 2019年6月15日,国网k8凯发国际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沧州市组织召开了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1人,验收组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审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公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位于河北省泊头市寺门村东。 建设内容:本期扩建1台50MVA主变,占用2号主变位置。110kV交北线前寺门T接线,单回路路径全长12.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2.67km;地下电缆,路径长度0.13km。110kV交北线改造部分,110kV交北线073-075号塔线路,路径长度0.7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沧州供电分公司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0月26日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本项目于2016年3月10日开工建设,2017年6月8日竣工投运。实际总投资1532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92%。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变电站不新增生活污水。 2.新建35m3事故油池,工程投运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按照国家相关危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变电站围墙四周、线路及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线路及敏感点周边环境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相关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附件2:沧州泊头前寺门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验收意见和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