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意见 2018年11月24日,国网k8凯发国际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在邢台市组织召开了新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1人,验收组检查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并审查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新河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邢台市新河县城东308省道西侧。 主要建设内容:变电站本期将1号主变由20MVA增容至31.5MV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国网k8凯发国际公司邢台供电分公司新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6月通过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邢环辐表[2017]10号。本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投运。实际总投资204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9%。本项目从立项至运行过程中,环保部门未收到环境影响投诉。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建设与环评和批复要求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已全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临时占地均已得到恢复,土石方得到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变电站内采用低噪声变压器,本站为无人值班站,不新增人员,不新增废水。 2.将变电站原有事故油池改建为25m3,工程投运至今未产生事故油和废旧蓄电池,如果以后运营过程中有事故废油和废旧蓄电池产生,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新河110千伏变电站及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新河110千伏变电站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敏感目标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新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验收组意见.pdf 附件3验收组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