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2023年2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4-13

2023年2月,华北能源监管局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工单22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2.78%,比上个月减少32.10%。2月办结工单396件(其中本月93件,往月303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诉求分类和排名情况

2月份收到的220件工单按性质分类:投诉48件,占21.82%,同比增加2.13%,环比减少39.24%;举报11件;咨询13件;求助、撤诉、补充、催办等其他类148件。2月份接收的工单中,保暖保供类诉求1件,已及时转办处理。华北各地工单按诉求性质分类情况见表1。

1 各地工单按诉求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件

省(区、市)

投诉

举报

咨询

其他

总计

占比

北京市

11

4

3

18

36

16.36%

天津市

3

5

2

10

20

9.10%

河北省

20

2

6

93

121

55.00%

内蒙古
(西部电网)

14

0

2

27

43

19.54%

总计

48

11

13

148

220

100.00%

占比

21.82%

5.00%

5.91%

67.27%

100.00%

 

 

在投诉类和举报类事项中,从地域看,北京市和河北南部地区15件,数量最多,各占25.42%;冀北最少,7件;从反映事项所属业务类别看,电力类57件,占96.6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2件,占3.39%。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业务类别分类情况详见表2。

2 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业务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件

业务类别



北京

天津

河北

冀北

内蒙古

总计

电力

供电

服务

抄表计费

0

0

3

2

2

7



电表计量

0

0

0

1

3

4



电能质量

0

0

1

1

5

7



停电抢修

3

0

3

0

1

7



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

5

2

2

1

1

11



其他(供电服务)

0

2

1

0

1

4


电力

安全

安全隐患

1

0

1

2

1

5



安全事故

0

0

1

0

0

1


市场

准入

承装(修、试)许可

4

3

2

0

0

9


其他(电力)


1

1

0

0

0

2

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

并网发电


0

0

1

0

0

1


补贴和费用


1

0

0

0

0

1

总计



15

8

15

7

14

59

 

受理的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的共14件,其中供电质量诉求5件(包头、呼和浩特、锡林郭勒等地);电量电费诉求5件(包头、呼和浩特、巴彦淖尔等地)。

涉及国网k8凯发国际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12件,其中电量电费诉求3件(邢台、保定等地)。

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共8件。

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下属企业的共5件。

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共5件。

受理涉及各地市供电企业的投诉和举报事项数量较多的前十名见表3。

3 受理涉及各地市供电企业投诉和举报事项数量前十名情况

排名

省级

地(市、区)级供电企业

投诉举报事项数量(件)

1

内蒙古

包头供电公司

6

2

河北

邢台供电公司

4

3

北京市

丰台供电公司

3

3

河北

保定供电公司

3

3

河北

邯郸供电公司

3

3

内蒙古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3

7

河北

石家庄供电公司

2

7

冀北

张家口供电公司

2

7

内蒙古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

2

7

天津市

城南供电公司

2

7

天津市

城西供电公司

2

 

二、诉求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我局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了处理。2月份办结工单中170件为投诉事项。经调查,其中22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且被投诉企业有责任(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分别涉及内蒙古包头、阿拉善盟、鄂尔多斯、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冀北张家口、秦皇岛供电公司。

内蒙古有18件投诉反映电采暖用电申请未能及时接电。经调查,因当地配电网容量不足,暂时不具备接入新增负荷的能力。供电企业已对外公示公用配电线路接带能力、接入受限信息公告,同时已按当地政府“煤改电”相关文件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已督促供电企业提前研判本地用电负荷,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进度,满足群众用电需求,同时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冀北张家口某用户反映供电企业随意扣除电费及更改用电性质。经调查,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因信号不畅未能远程抄录用电量数据,抄表员未及时现场补抄,导致电量积压产生了阶梯电费;其后违规将投诉人电价类别改为没有阶梯电价的类别,造成用户电费增加3.01元。供电企业已退还多收电费并改正用电性质。已要求供电企业针对此投诉暴露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完善管理。冀北秦皇岛某用户反映存在低电压问题,经核实为低压线路长、线径细、负荷集中导致。供电企业通过调压调相缓解低电压问题,通过更换为70平方绝缘导线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