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通报2021年上半年12398热线投诉举报情况 为了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华北能源监管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受理能源监管投诉举报事项,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现将2021年上半年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接收工单情况 2021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向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派发各类工单1399件。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240件,占工单数量的17.15%;举报55件,占工单数量的3.93%;咨询59件,占工单数量的4.22%;表扬、求助、建议、催办等其他方面1045件,占工单数量的74.70%。(2021年上半年接收工单情况见图1) 2021年上半年接收工单情况 图1 按行业类别分类,电力行业类1331件,占95.1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67件,占4.78%,石油天然气1件,占0.07%。1331件电力行业类信息中,供电服务1024件,市场准入157件,电力安全89件,政策与规划55件,成本价格和收费6件。67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中,政策与规划33件,补贴和费用 18件,并网发电16件。(2021年上半年工单信息情况见表1) 2021年上半年工单信息情况 表1 单位:件 数量 业务类别 业务小类 数量 电力 供电服务 1024 市场准入 157 电力安全 89 政策与规划 55 成本价格和收费 6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政策与规划 33 补贴和费用 18 并网发电 16 石油天然气 政策与规划 1 合计 1399 按区域分类,北京地区168件,占12.01%,天津地区381件,占27.23%,河北南部地区247件,占17.66%,冀北地区343件,占24.52%,内蒙古西部地区260件,占18.58 %。 从时间分布看,1-6月份工单信息数量最多的月份为1月份,投诉举报数量最多的月份为6月份。(2021年上半年工单及投诉举报信息月度分布情况见图2) (二)投诉举报情况 2021年上半年,295件投诉举报中,290件为电力行业类,5件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电力行业类投诉举报中,供电服务类230件,市场准入类50件,电力安全类7件,成本价格和收费3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投诉举报中,政策和规划2件,补贴和费用2件,并网发电1件。(2021年上半年投诉举报内容分类情况见图3) 2021年上半年投诉举报内容分类情况 图3 从投诉举报地区分布来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排在第一位,从供电企业问题属实情况及每万人反映问题情况来看,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局均排在首位。(2021年上半年问题数量排名情况见表2) 2021年上半年问题数量排名情况 表2 单位:件 排序 有效信息 投诉举报 反映供电企业问题 各地区投诉举报 属实投诉举报 反映各供电企业问题 属实问题反映 每万人反映问题 地市 数量 地市 数量 地市 数量 供电公司 数量 供电公司 数量 供电公司 数量 1 河北唐山市 127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43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 8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局 71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局 8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局 0.2279 2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06 河北唐山市 24 河北唐山市、沧州市 6 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48 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局 7 天津静海供电分公司 0.1645 3 天津河西区 100 河保定市 17 河北保定市、邯郸市 4 河北保定供电公司 32 河北保定、邯郸供电公司,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3 天津宁河供电分公司 0.1417 河北张家口市 72 河北承德市 15 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 31 内蒙古阿拉善电业局 0.1210 河北保定市 67 河北石家庄市 14 天津城南供电公司 23 天津城南供电分公司 0.1031 注:属实数量含部分属实数据,包括去年反映,今年办结数量。反映供电企业问题数量含部分投诉举报数量及其他类别数量。 (三)各供电企业问题情况 2021年上半年,反映北京市电力公司有关问题78件(含部分投诉举报及其他类别工单)。其中朝阳供电公司17件,海淀11件,丰台8件,通州7件,大兴、城区各6件,石景山5件,昌平、房山各4件,顺义、怀柔各3件,门头沟、平谷、密云、延庆各1件。经调查,大兴供电公司2件,顺义、海淀、丰台、朝阳、通州供电公司各1件工单部分内容属实(含往年结转事项)。从每万人问题反映情况看,石景山、怀柔、通州供电公司排名前三位。 反映天津市电力公司有关问题124件。其中,城南供电分公司23,城东22件,城西18件,滨海14件,静海13件,武清、宝坻各9件,宁河7件,蓟州5件,东丽4件。经调查,城西、城东、宝坻供电分公司各1件工单部分内容属实(含去年结转事项)。从每万人问题反映情况看,静海、宁河、城南排名前三位。 反映河北电力公司有关问题130件。其中,保定供电公司32件、石家庄31件、邯郸24件、沧州19件、邢台13件、衡水11件。经调查,邯郸、保定供电公司各3件、沧州2件、邢台1件工单部分内容属实或部分属实(含去年结转事项)。从每万人问题反映情况看,石家庄、保定、沧州排名前三位。 反映冀北电力公司有关问题141件。其中,唐山供电公司48件,张家口34件,廊坊20件、秦皇岛20件,承德19件。经调查,唐山供电公司3件、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供电公司各1件工单部分内容属实(含去年结转事项)。从每万人问题反映情况看,张家口、秦皇岛、唐山排名前三位。 反映内蒙古电力公司有关问题144件。其中,呼和浩特供电局71件,包头22件、鄂尔多斯16件,乌兰察布15件,锡林郭勒10件,巴彦淖尔6件,阿拉善3件,乌海1件。经调查,呼和浩特供电局8件,乌兰察布7件、包头2件工单部分内容属实(含去年结转事项)。从每万人问题反映情况看,呼和浩特、阿拉善、锡林郭勒排名前三位。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停电或频繁停电。此类问题约占问题总量的30%,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冀北唐山、秦皇岛,河北保定,石家庄,天津静海等均有多名群众反映停电或频繁停电问题。经我局协调联系,停电问题均已得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频繁停电问题,经调查部分问题情况属实。对于该部分问题,我局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如河北唐山某供电线路,两个月内停电5次。经督办,供电公司及时更换了环网柜及分支箱,彻底解决了群众用电问题。 (二)部分基层工作单位管理不规范。如内蒙古乌兰察布某供电公司计划停电安排不合理,停电次数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河北沧州某供电公司、保定某供电公司停电程序不规范。天津河东区某供电公司更换电表前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冀北唐山供电公司仍然存在违规垫付电费问题。河北邢台某供电公司台区经理违规将用户长期未使用的表计拆下供某新申请用户使用。 (三)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天津红桥区某供电公司更换智能表时将某群众旧表底数录错,退还多收电费时,再次出现工作失误,多退电费;后又因调整年度阶梯用电出现错误,导致额外产生200余元阶梯电费。北京顺义某供电公司未及时发现电量采集装置通讯及电量数据更新问题,更换表计时一次性向用户收缴3年电费5万余元。内蒙古呼和浩特某供电公司将居民用户电表错装为商业电表,导致无法充值缴费;内蒙古乌兰察布某供电公司长时间漏抄电量,导致产生大量阶梯电费;内蒙古呼和浩特某供电公司将某公司电表线路接反,导致原电表1300元电费余额无法退还。 (四)人员流动影响承装(修、试)许可资质办理。一些承装(修、试)企业、个人反映其企业员工或其本人技能证件在其他承装(修、试)企业使用,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对于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申办许可资质的,我局严查严处,视违规情况做出不予许可、撤销许可、警告、行政处罚、一年内不再受理许可申请等处理。 三、问题处理情况 2021年上半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区共办结各类工单信息1379件。同时办结去年结转工单86件。按照《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华北能源监管局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有效地化解了供用双方矛盾,及时纠正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2021年上半年,供电企业22人受到企业内部通批批评,23人受到经济处理或绩效考核。